?
熱點動態
為什么要做加計扣除?如何做加計扣除?
發布時間:2020-03-23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點擊數: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概念
加計扣除是企業所得稅的一種稅基式優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在實際發生支出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如對企業的研發支出實施加計扣除,則稱之為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資本化和費用化處理方式
企業的研發費用以是否形成無形資產為標準,劃分為費用化和資本化兩種方式加計扣除。兩種方式準予稅前扣除的總額是一樣的。
企業需要注意的是,研發費用的核算無論是計入當期損益還是形成無形資產,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都應屬于法律法規規定的范圍,同時不得稅前扣除的項目也不得加計扣除。對于研發支出形成無形資產的,其攤銷年限應符合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合同約定, 其攤銷年限不得低于10年。
研發費用范圍的歸集
目前研發費用歸集有三個口徑,一是會計核算口徑,二是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口徑,三是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稅收規定口徑。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口徑的研發費用,其主要目的是為了細化哪些研發費用可以享受加計扣除政策,引導企業加大核心研發投入,因此政策口徑最小。具體包括:
1、人員人工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3、折舊費用。
4、無形資產攤銷。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 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 10%。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費用。
其他相關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 10%。
假設某企業2019年進行了二項研發活動A和B,A項目共發生研發費用100萬元,其中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12萬元,B共發生研發費用100萬元,其中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8萬元,假設研發活動均符合加計扣除相關規定。A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100-12)×10%/(1-10%)=9.78萬元,小于實際發生數12萬元,則A項目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應為97.78萬元(100-12+9.78=97.78)。B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100-8)×10%/(1-10%)=10.22萬元,大于實際發生數8萬元,則B項目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應為100萬元。
該企業2019年度可以享受的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為148.34萬元[(97.78+100)×75%=148.34]。
享受優惠政策無需備案
企業享受優惠事項采取“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企業應當根據經營情況以及相關稅收規定自行判斷是否符合優惠事項規定的條件,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照《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管理目錄(2017年版)》列示的時間自行計算減免稅額,并通過填報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享受稅收優惠。同時,按照相關辦法的規定歸集和留存相關資料備查。
企業留存備查資料應從企業享受優惠事項當年的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期結束次日起保留10年。
留存備查資料
根據規定,企業完成年度匯算清繳后,應保留下列留存備查資料:
1、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企業有權部門關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研發人員名單;
3、經科技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的委托、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
4、從事研發活動的人員和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無形資產的費用分配說明(包括工作使用情況記錄);
5、集中研發項目研發費用決算表、集中研發項目費用分攤明細情況表和實際分享收益比例等資料;
6、“研發支出”輔助賬;
7、企業如果已取得地市級(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鑒定意見,應作為資料留存備查;
8、省稅務機關規定的其他資料。
不適用加計扣除政策的行業
財稅〔2015〕119號文件規定:以下行業不適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1、煙草制造業;
2、住宿和餐飲業;
3、批發和零售業;
4、房地產業;
5、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6、娛樂業;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行業。
不適用加計扣除政策的企業,是以上述行業業務為主營業務,其研發費用發生當年的主營業務收入占企業按《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計算的收入總額減除不征稅收入和投資收益的余額50%(不含)以上的企業。
上述行業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與代碼(GB/4754-2017)》為準,并隨之更新。
企業是否享受加計扣除時利潤的計算方式分為兩種:
(1)企業不享受加計扣除時利潤的計算公式:
收入-成本費用=利潤
(2)企業享受加計扣除時利潤的計算公式:
收入-成本費用-加計扣除部分=利潤
特別注意:此處的加計扣除部分是不需要賬務處理,只需在申報時填表進行調整就可以了。
企業所得稅是計稅公式是: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而應納稅所得額又=收入總額-各項稅前扣除-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以前年度虧損等。
所以稅前扣除越多,應納稅所得額就越少,應納稅所得額越少,企業當年度的應納稅額就越少,交的稅就越少。
一家企業的研發費用屬于企業的成本費用,本身就能夠稅前扣除,而上述新規的意思是,不光讓你企業的研發費用能夠正常的全額稅前扣除,還能夠多允許你扣除研發費用的75%,這就叫加計扣除。
舉個例子,假設你企業2019年全年的研發費用是1000萬,而在2020年初匯算清繳時,你企業單就研發費用的稅前扣除就有1750萬,按25%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算,你就相當于可以少交187.5萬(750*25%)的稅款,
新政策75%的扣除比例對比以前50%的加計扣除比列給你企業帶來的實惠是(75%-50%)*1000萬*25%=62.5萬,讓你的企業相比較以前少交了62.5萬元。
這樣的優惠力度不可小覷。
當然加計扣除的政策也是經過了幾次修改完善到現在不只是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而是所有的企業的都可以按照75%的標準稅前加計扣除自己的研發費用了。
在這之前所有中小企業都是按照50%的加計扣除標準執行的。
|
2015年119號財稅新規《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如下圖),允許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50%,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 |
2017 |
2017年34號財稅新規《關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又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如下圖),其明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可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75%,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而非科技型中小企業仍按照50%的加計扣除標準執行。 |
2018 |
直到(2018年7月23日),在國務院常務會上相關會議決定,將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業擴大至所有企業。 |
企業研發費加計扣除申報流程:
1、公司決定立項研發活動
2、將委托或合作研發項目簽訂的合同在科技部門登記
3、設立會計科目(研發支出項目及其子項目)
4、設立該項目研發費用輔助賬
5、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核算
6、按有關憑證填制“研發費用輔助賬”
7、填報《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作為財務報表附注報送稅局
8、填報《研發項目可加計扣除研究開發費用歸集表》
9、收集準備留存備查資料
10、向主管稅務局備案
11、進行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年度納稅申報,申報享受相應優惠政策
12、留存以上整個過程中的有關材料,以備稅局后續查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