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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
發布時間:2021-05-26內容編輯:宇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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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進一步優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措施的通知》(鄂政辦函〔2020〕33號),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和省認定辦印發的《2021年湖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審核工作指引》(鄂認定辦〔2021〕5號),制訂本工作指引。
一、組織與實施
(一)執行委員會
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執行委員會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和市稅務局組成,執行委員會下設辦公室,由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和市稅務局相關處室工作人員組成。辦公室設在市科技局,負責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日常工作。
(二)具體實施
按照省認定辦確定的原則,市科技局負責武漢市除東湖高新區以外區域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東湖高新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
其它各區(開發區、功能區)科技管理部門按照本指引做好轄區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組織和服務工作。
(三)申報時間
每年申報起始和截止時間以省認定辦印發的年度認定工作通知為準。
二、企業申報
企業全程網上申報,申報時無需提交任何紙質材料。涉密企業,須將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材料做脫密處理,確保涉密信息安全。
(一)網上注冊
首次申報的企業需要注冊,先在“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注冊,再在“湖北政務服務網”注冊。
1、“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注冊
申報企業登錄“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試運行)”進行法人賬號注冊登記,注冊完成后需進行實名認證。
2、“湖北政務服務網”注冊
企業訪問“湖北政務服務網”,完成湖北政務服務網“法人用戶”注冊,注冊成功后方可登錄。
(二)網上申報
1、在線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申報企業登錄“湖北政務服務網”,檢索“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報”事項,點擊“在線辦理”,選擇“我已閱讀并承諾”后,按要求在線填寫《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在線打印后按要求簽字、蓋章。
請確?!昂闭辗站W”高企認定申報系統企業名稱等基本信息與“科學技術部政務服務平臺”高企認定系統企業名稱等基本信息一致。
2、準備附件材料。申報企業需準備好以下材料,并掃描成上傳所需的PDF文件。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
(2)注冊登記證件(復印件)
(3)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與科技人員名單
(4)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5)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
(6)近三個會計年度財務會計報告
(7)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
(8)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9)科研項目證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轉化證明材料
(11)高新技術產品(服務)證明材料
(12)研究開發組織管理證明材料
3、網上提交。按要求上傳相關附件材料,并在線提交,申報完成。
三、形式審查
1、實地走訪:區科技管理部門、區稅務管理部門負責轄區內申報企業的實地走訪,實地了解申報企業的生產經營和技術創新情況,并按月將實地走訪結果以書面形式報送至市企業科技創新服務中心(以下簡稱企業服務中心)。
2、申報材料審查:企業服務中心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規范性進行審查,如需企業補充完善申報材料,應一次性告知。
四、專家評審
1、評審組織:企業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專家評審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可委托第三方開展專家評審的具體組織工作。
2、評審標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
3、專家評審:對形式審查合格的企業,評審專家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對認定申報材料進行評審并作出評審意見。
對未通過專家評審但符合省認定辦規定的二次評審條件的,經所在區科技管理部門推薦,企業可補充完善申報材料后參加二次評審,二次評審由省認定辦組織。
五、存疑企業現場核查
對于評審專家組提出的存疑企業,由企業服務中心書面通知所在區科技管理部門,由區科技管理部門會同區稅務部門現場核查,并書面反饋至企業服務中心。
六、認定機構審核
市認定辦召開專題會議,根據專家評審和現場核查結果,討論確定評審通過企業名單,并行文報省認定辦。
省認定辦對各地推薦的企業進行審核,確定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名單,報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認定報備的企業名單進行公示并開展隨機抽查,對無異議、無問題的企業予以備案、公告,由省認定辦向企業頒發統一印制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七、領取發放證書
企業服務中心領取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以區為單位發放到各區科技管理部門。
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將高新技術企業證書發放至企業。
八、紙質申報材料存檔
區科技管理部門負責收集紙質申報材料并存檔,存檔期限為5年。
企業領取高新技術企業證書時,須提交1份紙質申報材料用于存檔。紙質申報材料須是通過申報系統打印帶有水印的版本并簽字蓋章,紙質申報材料須與網上申報材料一致。沒有通過認定的企業,無需提交紙質申報材料。